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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村庄环境整治项目获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2009-12-21 00:00:00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从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为全国32个荣获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授牌,“赣州市村庄环境整治项目”为江西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项目。这是继原建设部于2005年在赣州市召开全国村庄整治工作会议和2006年在我市举办五期全国村庄整治工作培训班后,对赣州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又一次充分肯定,也是继“赣州市古城墙保护项目”获得2005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后,赣州市又一次获此殊荣。

  据了解,“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是原建设部为表彰在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城镇、单位和个人于2000年开始设立的,评奖采取项目申报制,共设居民住房状况的改善、村庄整治等18个项目主题,每年评选一次。自赣州市于2004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以村庄整治为切入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以来,赣州市积极探索和总结了欠发达地区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赣州模式”,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影响。“赣州市村庄环境整治项目”的获奖,将对进一步推广赣州村庄整治经验做法,纵深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朱挺旻
来源:赣南日报
编辑: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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