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8月26日从赣州市林业局获悉,江西省林业厅批复同意赣州市设立4处省级森林公园。这意味着赣州市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已经达到20处。
据了解,这4处森林公园分别为石城县林业局建设管理的江西省李腊石省级森林公园,兴国县园岭森林公园管理局建设管理的江西省园岭省级森林公园,全南县林业局建设管理的江西省梅子山省级森林公园,南康市林业局建设管理的江西省大山脑省级森林公园,经营总面积分别达到112.9公顷、2853.77公顷、180.51公顷和337.9公顷。省林业厅要求各建设单位组建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同时森林公园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不得兴建任何违反总体规划的建筑物,要依托森林公园建设,加强森林博物馆等林业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展示林业生态文化内涵,增强全民生态意识,加强林业生态科普教育。
作者:陈根有 钟瑜来源:赣州晚报编辑: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