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English
   
 
 
 
 
  萍乡市旅游系统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综合测评工作
 
  2010-07-13 00:00:00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为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今年7、8月份,中央文明办将对包括萍乡市在内的140个“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进行第二次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为有效地落实工作精神,进一步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工作成果,萍乡市局正式启动市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并就落实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是检验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手段,是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基础。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对萍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影响重大,事关萍乡市能否在201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四城同创”目标的顺利实现。
       
    萍乡市旅游系统作为迎检的窗口行业,市旅游局立足全面的高度和长远的角度,积极行动,广泛动员,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测评体系指标,逐项对照检查,围绕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考核指标和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作者:周婷
来源:萍乡市旅游局
编辑:卢希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相关新闻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隐私声明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江西省旅游局 版权所有 赣ICP备09007107号
主办:江西省旅游局  承办:江西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