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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人大调研上栗县《江西旅游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2010-07-27 00:00:00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7月26日上午,市人大副主任唐湘萍一行调研上栗县《江西省旅游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市旅游局局长刘乡陪同。调研组一行听取了我县《条例》执行情况汇报会议。上栗县委副书记、县长欧阳清新,县人大主任杨光明,副县长龚建华,县人大副主任刘春雷等领导参加了汇报会议。

    刘乡局长听取汇报后提出,发展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局面。要做好三方面工作:首先,要编制好旅游总体规划,用专业水准来策划;其次,要做好控制性或修建性详规,拿出吸引力强的项目出去招商;第三,要加大旅游发展投入,并把投入列入财政预算。
  
    唐湘萍副主任听取了我县的工作汇报后,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我县旅游工作及《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提出了宝贵建议。她强调,旅游业是我市经济转型的重要选择,上栗旅游资源丰富,品牌类型也较多,一旦深挖,将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唐湘萍提出了几点要求:要通过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来提高全民意识,着力营造旅游发展环境;要挖掘文化内涵,整合资源,做好规划,已经制定了规划的要执行好;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人才投入,提供旅游发展后劲和后备力量;要加强旅游管理和加大产品开发,提升上栗旅游形象。
 
作者:伍丽萍
来源:上栗县旅游局
编辑: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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