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旅游服务业管理,提升县旅游接待档次和服务水平,借助龟峰申遗成功的良好契机,弋阳县旅游局和弋阳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共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弋阳县旅游接待推荐单位”评定活动。
评定采取自愿参加、自主报名的方式,县内有意向参加的宾馆、饭店都可以向县旅游局提出申请。活动从8月10日开始,截止到9月25日。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查验、会审,作出推荐或不推荐的书面答复。对取得推荐资格的单位,县旅游局和县接待办将在县内相关媒体予以公示,颁发“弋阳县旅游接待推荐单位”标志牌,同时列入县公务接待单位名录。
为了做好评定工作,县旅游局会同县接待办制定了《弋阳县旅游接待推荐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和《弋阳县旅游接待推荐单位服务规范(试行)》等相关规范、办法,同时深入到各宾馆、饭店,对他们进行了实地指导。
编辑: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