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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监督管理体系提升新余市旅游服务质量
 
  2010-07-07 00:00:00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今年是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新余市旅游执法部门转变监督方式,创新管理手段,在充分发挥旅游质监机构主体作用的同时,着力构建由社会、市场、游客、媒体共同参与和作用的旅游 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以求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测评

    建立新余市旅游局为主导、第三方组织、游客为主体及覆盖旅游各要素的游 客满意度调查评价体系,向社会发布游客满意度调查测评报告,通过政府的公信力、第三方和游客的客观性、 媒体的影响力所产生的叠加效应,反映旅游服务水平,引导市场选择,推动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搭建旅游投诉监督平台并定期公布投诉信息

    在全市旅游星级饭店营业大厅、旅行社营业场所、景区公共 活动场所以及在新余旅游网上设立投诉电话(0790-6420858)和投诉信箱,为全体游客投诉维权、举报、申诉 搭建平台。收集整理投诉信息,定期编制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有效投诉量和投诉的具体情况及处理结果等信息 ,每一季度将以上信息在新余旅游网和《休闲旅游》杂志上公布。借助社会、市场和媒体的力量,来引导督促 企业和从业人员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对旅游消费的引导

    向游客发放《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宣传资料,及时曝光虚假广告和其他损害 游客权益的行为,揭露低价运作和霸王条款的危害性,力求从源头上遏制、扭转旅游团队低价运作模式,促进 旅游公平交易,引导游客理性消费。

    建立旅游质量监督队伍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业内专家、游客等组成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队 伍。明确其职责,赋予其监督权,积极组织监督员参加旅游行业组织的一些活动,为他们履行监督职能创造条 件,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

作者:黄子诚
来源:新余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
编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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