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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女湖景区喜获江西省“十大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
 
  2010-07-25 00:00:00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近日,在由江西省文明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社区)、第十二届文明单位、江西省“十大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评选活动中,仙女湖景区从全省20家著名景区中脱颖而出,喜获江西省“十大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

    近年来,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把创建全国、全省文明风景旅游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阵地,坚持按照创建的“四个要求”和“八个标准”,开拓创新,艰苦创业,促使景区在旅游环境、基础设施、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九龙狩猎场、爱情岛、佛教文化博览园、龙华国际大酒店等一批基础项目建设,修订完善了景点等级评定制、景点考评和游船公司考评方案,完善票务、咨询、医务等各类管理服务体系,为创建文明景区奠定了良好基础。先后获得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级旅游区”金字招牌和“全国最具民族特色的旅游风景区”、“江西十大最佳景区”、“江西省百佳诚信旅游单位”、“全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来源:中国江西新闻网
编辑:卢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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