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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旅行社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2008-11-05 10:56:00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2008-07-28发布
2008-10-01实施
江西省质量监督局发布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省旅行社的经营管理行为,引导旅行社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指导旅行社抓好基础工作,提高旅行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深入开展旅游诚信经营体系建设,树立江西省旅行社的品牌,提升江西省旅游产业整体素质,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C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提出单位:江西省旅游局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亦斌、黄明亮、孙  冰、曾  丽、洪文艺、胡保国。

 

附件:江西省旅行社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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