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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办理IC卡导游证指南
 
  2008-09-19 00:00:00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一、申办条件: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服务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按规定办理IC卡导游证。
    
二、办理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设区市旅游局统一收取申办人的申请IC卡导游证材料,审验合格后报省旅游局核发制证。
    
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材料:
    1
、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或《导游人员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
、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管理机构登记的《注册登记表》、签订的《管理合同书》。
    3
、身份证复印件。
    4
、申请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两张。
    5
、填写《江西省申请IC卡导游证登记表》。
    
四、承诺时限:除每年集中受理新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的IC卡导游证外,其他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5日,原则上随到随办,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承办部门:江西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咨询电话:0791-621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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