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评定国家AAAA、AAA级旅游区(点) 1、旅游区(点)对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自检、自评并整改; 2、旅游区(点)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 3、设区市旅游局初评; 4、省旅游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向国家旅游局推荐; 5、国家旅游局组织评定; 6、国家旅游局审批、公布。 二、申请评定国家AA、A级旅游区(点) 1、旅游区(点)对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自检、自评并整改; 2、旅游区(点)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 3、设区市旅游局初评; 4、省旅游局组织评定; 5、省旅游局审批、公布。 三、承办单位:江西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咨询电话:0791-622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