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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评定旅游饭店星级指南
 
  2008-09-19 00:00:00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一、申报材料:
    1
、申请评定星级的《申请报告》,申请饭店的《员工手册》、《管理制度》。
    2
、饭店创评星级的准备工作和自查自评情况说明。
    3
、饭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应对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向相应的星评机构递交申请材料。
    2
、全省各地申报五星级的、省属饭店申报三星级以上的(含三星级),向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全省其他饭店申报四星级以下的(含四星级),按属地原则,向各设区市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
    3
、省星评委正式受理饭店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安排评定检查。
    4
、经明查和暗访两次的检查程序后,由星评机构进行评审批复(五星级由全国星评委批复;三、四星级由省星评委批复;一、二星级由设区市星评委批复)。
    
三、受理单位:全省各级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承办部门:江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791-621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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