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准备工作
(一)成立饭店星级创评领导机构,负责饭店创星工作;
(二)召开饭店创评星级全体员工动员大会和举办星级标准培训班;
(三)指定企业级星检员,经星评机构培训后,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四)申请材料:
1、申请评定星级的《申请报告》、《员工手册》、《管理制度》;
2、饭店创星准备工作和自查自评情况说明;
3、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
二、递交申请材料与审查
省直属部门(单位)所属在昌饭店申报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的,向省星评委递交申请;申报一、二星级的,向南昌市星评委递交申请。
各设区市所辖饭店申报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下的,向所在设区市星评委递交申请;申报五星级的,向省星评委递交申请。
相应的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对申请评定星级的饭店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查看。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或推荐。
三、评审与批复
受理饭店申请后,有评定权的星评机构安排评定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进行明查和暗访检查后,由有批复权的星评机构进行批复。
四、受理单位:全省各级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
承办部门:江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6224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