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评定国家AAAA、AAA级旅游区(点)
1.旅游区(点)对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自检、自评并整改;
2.旅游区(点)想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
3.设区市旅游局初评;
4.省旅游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向国家旅游局推荐;
5.国家旅游局组织评定;
6.国家旅游局审批、公布。
二、申请评定国家AA、A级旅游区(点)
2.旅游区(点)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
4.省旅游局组织评定;
5.省旅游局审批、公布。
三、承办单位:江西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咨询电话:0791——622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