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条件: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服务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按规定办理IC卡导游证。
二、办理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设区市旅游局统一收取申办人的申请IC卡导游证材料,审验合格后报省旅游局核发制证。
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或《导游人员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管理机构登记的《注册登记表》、签订的《管理合同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两张。(服饰不能是红色);
5.填写《江西省申请IC卡导游证登记表》。
四、承诺时限:除每年集中受理的导游IC卡年检和新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的IC卡导游证制作外,其它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五、承办部门:江西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咨询电话:0791--621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