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English
   
 
 
 
 
  江西省关于实施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9-04-28 15:21:00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各设区市旅游局:
    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精神,现就我省2009年度组织实施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5日至7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设在全省11个设区市旅游局,考生直接向本人所属设区市旅游局报名。各报名点将报名材料交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国家旅游局考评办。
   (三)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认真填写《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
    2.报名人员需在《报名表》上贴4张1寸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含表上1张)。
    3.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导游资格证书、导游证的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4.各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后,在8月5日前将全部考生的报名材料、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省导考办进行审核,并将考生花名册(见附件3)和备份软盘各1份同时上报。
    三、考试考务
  (一)考试方式及命题
    本次考试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命题,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
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参考资料为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三)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四)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5日上午
(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2009年12月5日下午
(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或外语
  (五)公布成绩、发证
    考试成绩经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将于2010年1月19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旅游网(
WWW.cnta.gov.cn)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结果。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考办发放“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六)奖励加分及晋升
    1.根据《导游援藏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条规定,评选为“全国援藏导游员西藏自治区先进个人”的导游员,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导游等级考核中,可享受一次总分加10分的奖励。
    2.根据《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的导游人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一人多次获奖只能晋升一次,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
    3.根据《导游援藏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条规定,参加当年导游援藏工作,并被评选为“全国援藏导游员先进个人”的导游员,予以奖励晋升导游等级,原导游等级工作时间须满两年,奖励晋升最高等级为高级。奖励晋升时效为参加导游援藏当年年底前。
    4.凡符合以上规定或符合国家旅游局其他规定可加分及奖励晋升的情况,由各设区市旅游局将考生资料以报表形式连同请示件(各设区市旅游局盖章)于9月30日前报送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四、考试费用
    中级导游员考试费用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初级导游员报考中级中文(外语)导游员每人收取考务费240元;中级中文导游员报考中级外语导游员每人收取考务费120元。
考试参考教材55元/套。
    五、有关要求
    1.各报名点要认真对待今年的全国中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好考试报名、准考证发放等工作。
    2.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报名条件审查,不允许自行调整改变报名条件,并按此通知明确的报名程序逐项办理,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材料和软盘。
    3.各报名点不得强行组织考前培训,如确因考生有培训要求的,必须坚持“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
    4.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各项收费标准必须经过财政、物价部门审批,尽量减轻考生的经济负担。
    5.各报名点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向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反映。
    6.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教材由各报名点统一向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订购。
联系方式江西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791)6228400(传真)
地    址:南昌市福州路183号
邮政编码:330006

附件:

1.《2009年度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报名表》

2.《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报名情况汇总表》

3.《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考生花名册》

4.《奖励晋升导游员等级(中、高)审批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相关新闻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隐私声明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江西省旅游局 版权所有 赣ICP备05007415号
主办:江西省旅游局  承办:江西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
51YES͸վͳ?Ə?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