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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省外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在我省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业务进行备案的通知
 
  2009-12-28 15:30:00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各设区市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旅游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旅游规划设计市场,根据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旅规财字[2009]30号)有关规定,在我省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业务的省外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必须向江西省旅游局申请备案。现将有关申请备案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有意在我省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业务的省外规划设计单位。

二、相关程序

(一)提出备案申请

申请单位可直接登录江西旅游网(www.jxta.gov.cn)下载江西省旅游局制定的《省外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备案申请报告书》,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二)提交相关证明

申请单位填写表格以后,需提交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三年通过评审的两项具有代表性规划设计成果的文本原件或电子版(提交电子版的同时需提供通过评审的证明扫描图片或复印件)。

(三)公布审核结果

江西省旅游局在收到省外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备案申请报告书后,将于一个月内组织审核,并在江西旅游网上公布审核结果。

三、其它事项

(一)对聘请未经备案的省外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旅游规划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一律不予组织评审。

(二)江西省旅游局对所有申请备案的省外规划设计单位信息予以保密,对其提交的资料将不予以退还。

(三)申请备案的单位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江西省旅游局有权取消其备案资格。

(四)有关备案的具体事宜请与江西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联系。

联 系 人:黄红珍;

联系电话:07916221725

    真:07916227860

    箱:841895359qq.com

 

附件:省外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备案申请报告书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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