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旅游规划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省旅游规划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旅规财字[2009]30号)有关规定,我局正式启动江西省旅游规划专家库组建工作,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规划专家推荐工作。请各设区市旅游局和各有关单位认真推荐专家人选,我局将从中择优选取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性质
(一)江西省旅游局负责组建江西省旅游规划专家库,负责为全省各类旅游规划、设计、策划的论证评审工作提供智力与技术支持。省旅游局负责的规划、设计、策划论证工作一律从江西省旅游规划专家库中随机抽派。
(二)专家库由省内旅游经济、区域经济、旅游营销、文化艺术、宗教历史、资源环境、国土交通、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创意策划、文物园林、地理地质等方面专家组成。
(三)旅游规划专家库实行按专业特长分类管理,旅游规划设计的论证评审工作将根据项目类型、性质优先从专家库中遴选相应类别的专家参加。
二、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能够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审职责。
(二)具有旅游经济、区域经济、旅游营销、文化艺术、宗教历史、资源环境、国土交通、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创意策划、文物园林、地理地质等专业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对全国旅游业态和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熟悉旅游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四)具有一定的旅游规划科研成果或担任过5项以上旅游类项目成果评审的主审专家,能够较全面、较深入地分析判断和解决旅游规划方面工作的技术问题。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和野外考察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入库程序
(一)推荐工作采取专家本人提出申请,本人所在的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退休专家由原单位推荐。
(二)申请人应认真填写《江西省旅游规划专家推荐表》,并附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一寸彩色照片。
(三)推荐单位对申请人所填写内容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四)我局将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将在江西旅游网上向社会公示7天,然后发布公告,正式公布入选江西省旅游规划专家库专家名单。
四、其它事项
(一)请推荐单位于2010年1月18日前将本单位的专家推荐表汇总报我局规划财务处。《江西省旅游规划专家推荐表》可直接到江西旅游网上下载。
(二)有关专家库组建和推荐专家的具体事宜可与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联系。
联 系 人:黄红珍;
联系电话:0791—6221725;
传 真:0791—6227860;
邮 箱:841895359@qq.com
附件:江西省旅游规划专家推荐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