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县(市、区)旅游业发展数据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县政府考核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09]102号)精神,旅游业发展情况列入省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考核体系。现将《县(市、区)旅游业发展数据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所辖县(市、区)填报。
填报要求:县(市、区)旅游行政部门要在认真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填报,确保各项数据的质量,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相互攀比。设区市旅游局要对所辖县(市、区)的各项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于2月3日前报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杨冷杉;
电 话:0791—6223581;
传 真:0791-6227860;
邮 箱:346018789@QQ.com。
附件:县(市、区)旅游产业发展数据报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