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English
   
 
 
 
 
  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009-10-15 00:00:00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赣办字[2009]21号文件精神和省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全省旅游系统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方针,采取全面登记,逐个审核,集中整治,分级负责的方法,着力解决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及其部门脱钩不真实、不彻底的问题,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切实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加快健全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二、制理范围和重点整治的问题

  (一)专项治理范围。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在工商等部门注册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场中介组织。

  (二)重点整治的问题。

  1、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中兼职,领取报酬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没有彻底分开,脱钩的。

  2、行业协会违法违规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未按照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等方面服务,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的;违反有关规定依靠代行行政管理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强企业和社会负担的。

  三、实施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现在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屈乾娜(省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周结铭(省旅游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成员:邓小明、聂卫华、段友志

  (二)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
  召开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秘书长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三)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以前)
  
  组织发放《江西省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有关情况登记表》和《江西省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有关情况登记表》,对照表格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审核,针对调查,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中兼职的,要在8月31日前退出,并在8月31日前办理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彻底脱钩有关手续。

  (四)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10月底以前)
  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加强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自律机制建设,完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监管机制,并积极探索建立建全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浏览字号选择: 打印该页 关闭本窗口

 

 
  相关新闻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隐私声明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江西省旅游局 版权所有 赣ICP备09007107号
主办:江西省旅游局  承办:江西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