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
2010年第二季度,全省旅游质监机构共收到旅游投诉37件,经审理其中4件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予以受理的33件中,除1件正在办理,其余32件投诉均已办结完毕,结案率为97%,案件的处理满意度为100%。
按投诉种类划分,受理的各类旅游投诉案件中,国内旅游投诉占大部分,共30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91%;出境游投诉共3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9%。
按投诉对象划分,在受理的33件投诉中,涉及旅行社的投诉共15件,占投诉总量的45%,饭店类投诉2件,占投诉总量的6%,景区(点)的投诉共计16件,占投诉总量的49%。
按投诉原因划分,因降低等级标准造成的投诉共7件,占投诉总量的21%;因擅自增减项目造成的投诉共5件,占投诉总量的15%;导游未尽职责的4件,占投诉总量的12%;其他类投诉17起,投诉总量的52%。
协调赔偿金额共计110348元,均为企业支付,并未动用质保金赔偿。附件:二O一O年(二季度)全省旅游投诉情况汇总表